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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一、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指的是广泛的收集和听取各方关于企业培训工作意见和建议的一个过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级别的企业员工,结合企业往年的培训安排和效果以及企业发展的中短期阶段目标,对各个部门的需求进行分门归类,给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给予来自各方的意见参考。

培训需求调查,这个阶段理论上是排在需求调查和收集的过程之后的,主要做的工作是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也为把培训计划进一步深化和具体提供数据上的依据。

培训需求诊断,一些企业提出来的一些培训意向,有些时候是和企业希望解决的问题没有因果关系或者是存在其他方面的原因,所以对于在一些期望解决一些问题的培训需求,特别是涉及到一些专业性的培训计划的时候,是需要真正进入企业,对真正的问题所在进行诊断和分析的,这样也才可以做到培训的有的放矢。

扩展资料

为实现一定的培训目标,将培训三要素(讲师、学员、教材)进行合理、有计划、有系统的安排而形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通常一个完整的培训体系包括:培训课程体系、培训讲师管理制度、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管理体系四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项是培训体系的三大核心工作内容。尤其要和晋升体系、薪酬体系相配合。

培训体系是动态平衡的体系。包括培训课程体系和培训讲师调整,及如何激励学员培训意愿,如何开发和管理培训供应商,如何把培训课程的内容转化为工作流程和规范化的操作文件等等,这些都是培训管理体系要考虑的,并通过制订相关制度加以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培训管理体系

二、艺术培训班属于教育局还是人事局管理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班属于教育局管理。

因为教育局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扩展资料

艺术培训班的种类:

1、从培训强度上分为:初级培训班、中级培训班、高级培训班等;

2、从经济角度上分为:商业性培训班、义务性培训班等;

3、从规模角度上分为:小型培训班、中型培训班、大型培训班;

4、从热门程度上分为;热门培训班、冷门培训班;

5、从形式角度上分为:传统培训班、网络培训班。

6、从目的上分为:就业培训班、技能培训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局

三、教育部对艺术类培训机构有哪些政策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教育部对艺术类培训机构政策如下:

1、强调要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全面规范艺考培训行为,聚焦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坚持育人为本、实事求是,坚持内外联动、标本兼治,坚持综合施策、稳步推进。

2、守住培训安全管理底线,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对有肢体接触的培训项目要求场所公开、透明、安全。严厉打击机构及从业人员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违法犯罪行为。

3、要严格规范艺考培训主体,机构开展艺考培训须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做到“证照齐全”,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

4、要推动校内艺术教育提质增效,支持艺术类特色高中发展,加强高中学校艺术专业教师配备,统筹辖区内艺术教育资源进行统一布点,为学生提供教学辅导。

常见培训方法

1、讲授法:传统的培训方式,优点:运用起来方便,便于培训者控制整个过程。缺点:单向信息传递,反馈效果差,教师和学员的互动少。用于一些理念性知识的培训。

2、视听技术法:通过现代视听技术,对学员进行培训。优点是:直观鲜明。但学员的反馈与实践较差,且制作和购买的成本高,内容易过时。

3、讨论法:一般可分成一般小组讨论与研讨会两种方式。专题演讲为主,中途或会后允许学员与演讲者进行交流沟通。优点是信息可以多向传递。多用于巩固知识,训练学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人际交往的能力,但运用时对培训教师的要求较高。

四、艺术类培训的监管政策

艺术类培训的监管政策如下:

艺考培训的范围

艺考培训是艺术类培训的一种形式,主要针对艺术类高考科目进行专业能力培训,这类培训具有以下特点:第一,面向特定学段学生,主要是高中阶段学生,尤其是高三准备艺考的学生;

第二,针对特定艺考科目,主要是针对音乐类、表(导)演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书法类、戏曲类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校考考试科目。《通知》对此类培训进行重点规范。

规范艺考培训主体

对于从事艺考培训的艺术类培训机构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所有机构均要“证照齐全”。开展艺考培训必须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合规机构名单。二是现有机构要进行项目标识。

各地经主管部门依法审批的合规机构,如果从事艺考培训,2023年9月底前要在监管平台完成项目标识工作。三是新设机构要畅通审批渠道。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地艺术类培训主管部门要为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新设机构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

规范从业人员管理

教育部、人社部在2021年9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对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已作出规定。

强调落实省级职责、属地责任,要求各省级艺术类培训主管部门明确艺考培训从业人员资质要求,确保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各地要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机构不得聘用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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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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